广西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
2025-08-0408:53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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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从2025-08-04起,对2025-08-04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(含202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5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)调整基本养老金。
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“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、适当倾斜”相结合的调整办法。定额调整是按人均29元/月增加。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,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0.5元,二是按本人2024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.65%增加月基本养老金。适当倾斜,包含对高龄倾斜和对艰苦边远地区倾斜。截至2025-08-04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。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,在此基础上,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,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。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元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,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我区202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,不足部分予以补足。
《通知》要求,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25-08-04前发放到位。(记者余秋兰)
来源:南宁日报
(责编:陈丽冰、庞冠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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